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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为自己还是为子女、父母、朋友、社会等他人活着?这看上去是一对矛盾。为“自己”还是“他人”活着,这句话,将我们活着设定了一个目标,“自己”或者“他人”。我们马上发现,上面第二个判断是错误的。我们这样分析:(1)我活着的目标就是我自己= 我是我自己的人生目标;(2)我活着是为了他人=他人是我的人生目标。第一个判断是重复的,不可能。我不可能是我的目标;第二个判断,使得我是没有意义的。
 
     因此当我们说某某人是为了自己而活着的时候,说的不是他的人生目标,而是他如何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。在利益分配的时候。一般说,人都是自利的。但是有些东西能让人利他。例如爱,能让人利他。我们的父母自己不吃让我们吃好,是因为爱,而产生的利他行为。这一点,我们以后也会这样的,其实你现在“心疼”你妈妈就是因为爱而利他。
 
      从这个意义上说,不可能有人是为了他人而活着的,包括我们的父母。例如,一个家庭的父亲,天天在外面做生意,喝酒,出差,被问及为什么没时间陪家人的时候,他往往会说,我这么辛苦都是为了我的家人。这是借口。如果,真的让他为了家人而放弃,生意和出差的时候,他是不会干的。因为那是他的人生。他放弃了生意、喝酒出差,就是放弃了自己的人生。还有一个例子,有一个北大毕业的父亲,为了教育自己的孩子,放弃了很好的事业,到一个深山里隐居,专门教育自己的孩子。美其名曰为了孩子,实际上是他自己需要这样的生活。孩子反而成了他的附庸。
 
      那到底什么才是,或者什么应该是我们活着的目标呢?我的思考是,这个问题本身值得思考。它有一个假设的前提,我们往往认为,任何事情都应该是有目的的,例如下雨的目的是为了给干枯的土地浇水,打雷的目的是为了劈死坏人。我上学的目的是为了找到好的工作,找好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挣更多钱,挣钱的目的是为了未来能过上良好的生活.。
 
       问题出来了,那么什么是良好的生活呢?一般人认为,一个良好的生活就是,不为挣钱发愁,自由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。而当每一个人在60岁反观自己的人生时,会发现,自己就是为了追求所谓“良好的生活”而破坏了自己“良好的生活”。因为他生命的黄金时间都在,为挣钱而生活,都在干着破坏良好生活的事情。因此,我们挣钱是为了“良好的生活”是自欺欺人。
 
       那么我们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? 回到上面那个问题。我们发现,正如我们误会了下雨,下雨的目的不是为了给干枯的土地浇水,下雨就是下雨它没有目的。上述分析看上去很有道理,然而我们可能忽略了另外一个问题。人和下雨不同,雨水是没有灵性的,人有灵性。下雨可以没有目的或者没有意义。但是人应该有目的。我们不能像雨水那样,漫无目的。
 
     至少目前,我没发现任何一种理论,给人类提供了一个,经得起推敲的答案。
 
 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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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时敏

朱时敏

73篇文章 244天前更新

法学博士,教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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